蓟州区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后,市市场监管委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天津防控工作实际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来源不明猪肉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强化监管:
一是督促猪肉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及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入场检查相关票证、核实数量,保证猪肉来源合法;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核对票证并如实记录数量、日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证可追溯;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在市场销售环节除严查上市猪肉检验检疫票证,保证来源合法外,并把检查进津公路卡口的签章作为监管外埠进津猪肉的抓手,把“二维码”作为检查本地猪肉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猪肉来源可追溯。对发现无“二维码”的本地猪肉和未加盖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专用章的外埠进津猪肉,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处置。
三是紧盯源头,加强批发市场夜查。针对金钟、何庄子、红旗、韩家墅“四大”农产品源头批发市场猪肉夜间交易的特点,驻市场监管所每天夜间安排两名干部,开展夜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输猪肉的车辆,核对票证、数量等,严把源头关。
四是加强监督抽检,保证上市猪肉质量安全。各区市场监管局有针对性的加大对猪肉等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并充分发挥监管所快检设备和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的作用,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猪肉上市销售。(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