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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发布:增加游赏用地

天津日报记者陈忠权 日前,《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正式对外发布。规划提出了“保护优先、景区拓展、北游南住、景村共荣”的规划构思,实现环境、社会、经济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为避免风景游览对资源的破坏,并保证游览活动最基本的舒适性和安全性,规划明确:盘山日游客容量控制在6.5万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19.4万人次以内。

游赏用地

将增加到5.4平方公里

总体规划提出,在不破坏资源的前提下,盘山风景区游赏用地将增加到5.4平方公里,游览设施用地将增加到10.3平方公里。

将“文化盘山”确定为风景区科学发展与特色塑造核心战略,规划以盘山主景区的传统文化为核心,构建北部“山水文化带”和南部“休闲文化带”,策划了8个主题形象和12个特色游赏主题,共同打造满足时代发展需求的“文化新盘山”。

构建片区格局

形成“中心服务,景区环绕”结构

总体规划提出了构建“北部游览、南部休闲、中部服务”片区格局,形成“中心服务,景区环绕”的空间与功能组织结构;提出了建立1个旅游镇、2个旅游村、12个旅游点、13个服务部组成的四级游览服务基地体系,并以“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导控游览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进一步加强名石保护、水资源保护、地质遗迹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植被保护、动物保护。

提出“三不”原则

引导地区产业转型

总体规划还提出了将盘山风景区内的村庄逐步向平原地区疏解整合的设想,提出了还迁位置基本不出景区、农村人口规模基本不增、村镇行政归属基本不变的“三不”原则,引导地区产业向可持续的、高附加值的“大旅游”产业方向转型,实现景村共荣。据了解,《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经通过国家审批,目前有关部门正按照总体规划,加紧编制具体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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