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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城区增设左转非机动车人行横道信号灯

天津日报记者何会文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关照行人、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天津2017年新建了非机动车信号灯3处、人行信号灯61处。2018年中心城区将继续增设这种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交通管理水平。

据了解,为缓解路口交通压力,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交管部门于2009年起对中环线友谊路交口的中环线东西方向实施禁止机动车左转友谊路和友谊北路的交通组织调整措施。近年来,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非机动车通行需求旺盛,该路口沿中环线直行的机动车与左转非机动车易形成交叉冲突,非机动车骑行者的安全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天津另外一些路口也存在类似情况。

去年,交管部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2017年20项民心工程中,在和平区南京路河北路交口、河西区中环线友谊路交口、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绥中路交口增设了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让3个路口左转非机动车和直行机动车冲突的问题迎刃而解。此外,为确保行人安全通行,优化慢行交通出行体验,交管部门还在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西青区新增人行横道信号灯61处。同时,交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增强行人、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性。交管部门提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人,按灯行、停是法律法规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基本要求。在斑马线上行人虽享有优先路权,但也并不代表不需要任何规则约束。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表现,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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