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张珊珊 5日获悉,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印发《天津市寄递企业过机安检作业流程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细化邮件、快件过机安检流程,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规范》明确,寄递企业应配置符合标准规定的安检设备并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联网,同时提升安全检查人员辨识禁寄物品的能力,建立安全检查人员教育和培训档案。
寄递企业要按照协议客户和非协议客户分别进行安全检查,对非协议客户落实100%过机安检,对协议客户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过机安检,对于寄往重点地区、重要部位、重大活动所在地的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应根据具体工作方案或通知要求执行。
对于通过安全检查的邮件、快件,寄递企业应采取粘贴安检标识的形式予以确认,其中非协议客户安检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安检企业名称的全称或简称以及由安检时间、安检机、安检人员、安检频次编号组成的数字序列,协议客户安检标识仅需注明企业名称的全称或简称、安检时间及“协议客户”等字样。
《规范》指出,邮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寄递企业采取“先安检、后分拣”,邮件、快件100%无差别的安全检查模式。同时,对制定《禁寄物品处置专项应急预案》、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台账、安检标识请领核销制度以及安检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报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规范》的出台,将全面提升寄递渠道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