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徐燕 日前,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夜检行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余起。
其中包括“涉酒”违法49起、“涉牌”违法22起、大货车“闯禁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5起,三轮车“违法上路”71起。
三轮车“违法上路”即被查
9月22日19时许,泰安道大队交警在南京路与新华路交口查获一辆三轮车,该车驾驶人住在附近,使用该车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因为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区域、道路行驶以及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开具强制措施对车辆予以暂扣。目前,交管部门仍对三轮车“违法上路”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在日常治理违停、巡查过程中,都会紧盯三轮车“违法上路”,一经发现严格治理。夜检中,仅交警和平支队就查获了8起,全市查获71起上述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 别成空话
21时40分,在紫金山路与郁江道交口,一辆牌照号为津MMR7XX载有家人的车辆驶入检查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已经亮红显示“有酒”,通过检测仪“定量”检测中,数值停留在117,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但驾驶人史某仍在不断地表示“是喝酒了,但您看我也挺清醒的”。
交警表示,酒精有麻痹作用,所谓的“清醒”绝对不能作为饮酒后驾车的说辞。一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3时许,牌照号为津LQ02XX的车辆驾驶人丁某在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3.3,面对这一数值,他反而露出轻松的微笑,并表示中午饮用了不少白酒。
交管部门提示,夜检、夜后检等集中行动已成常态,交管部门将采取固游结合方式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应自觉守法行车切勿心存侥幸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