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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市委第十五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天津日报报道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4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财政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有缺失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项目,硬化约束,规范程序,二级项目预算细化率达到90%,预算批复率为93%;专项转移支付年初下达比例不低于全年总数70%,一般性转移支付不低于90%。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税收征管法规不严格”问题,制定《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税源监管,加强信息整合,抓好税法宣传,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关于党组抓党的建设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问题,开展党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了8项整改内容;召开会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究,确定2017年重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先后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和“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问题,落实直属党组织按科、所、室单独设立党支部,采取建立党员活动室、全面推广使用党建云平台等措施,抓好党员教育,修订完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等20项制度,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随机抽取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础知识问答和测试,答对率普遍提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事上练、事中看,为事业用、为事业选”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项制度,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研究制定《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坚决破除干部地域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观念,加大跨单位、跨部门交流力度。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管理缺失”问题,对有关人员依规处理,对7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对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关于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足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对存在的重大问题问责不到位”问题,组织各单位开展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自查工作,清退金额共计36.4万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构建责任追究和问题倒查机制,取消5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好人主义、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认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态度诚恳,相互批评体现辣味,制定整改措施113条。制定《关于加强运用内审结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对2016年以来在税务稽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归集,累计收到问题线索20条。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纪检业务范围内1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5件,在查3件,立案4起,对2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15名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对1个基层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财政地税事业再上新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6日至10月24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外国智力办公室)、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家单位党组织,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聚焦政治整改,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必整必改问题,制定了82项整改措施,推动任务、责任、进度三落实,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凸显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对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政策研究不够,一些工作还浮在面上”问题,制定了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搞调研,分类施策、重点突破,解决就业、社保、收入等民生突出问题。实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实行日常和专项督查。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担当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2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出台6项措施重点查找和治理14个方面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观念淡化,党的建设虚化,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的建设薄弱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入心入脑。及时对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补选、改选支部书记9名,12个党支部增补15名支部委员。

关于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政策‘灯下黑’”问题,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并带头执行,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标准统一、执行严格。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医保领域自由裁量权较大,在‘两定点三目录’审定、额度分配、基金结算和监督执法中政策不透明、不公开,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医保“两定”资格行政审查,实行协议管理制度,医保“三目”调整和基金总额管理实行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案件集体讨论,处罚需经执法裁量委员会审核和局法制机构复核。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绝”问题,出台局党组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从1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系统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依规依纪查处包括巡视组转交的共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给予2人党纪处分,对5人诫勉谈话,清退违规发放的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洗衣卡等福利费用共计53.26万元。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职担当有缺失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转’不到位,没有聚焦主责主业”问题,制定了驻局纪检组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专项业务监督和节假日检查监督。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作用弱化,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问题,深刻理解、主动发挥“探头”作用,着力发现和纠治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新梳理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置。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该查处的问题没查处”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干部重新处置,从严问责,对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9件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已办结18件,移交1件,对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7人诫勉谈话,责令6人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驰而不息抓整改,持续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促进人力社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天津港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10月27日,市委巡视二组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天津港集团党委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组织研究、部署并推动整改工作开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不认真、不积极、不彻底,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严重问题”问题,建立和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管理,对“8.12”事故后续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整改5个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肃责任追究,共对725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圈子文化盛行,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问题,开展增强“四个意识”等专题教育,制定2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交流调整58名干部,全面自查自纠46个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同虚设,部分投资项目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健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清单、强化执行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问责,对1家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予以职务调整。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件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处理,对2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对7名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关于党建工作摆不上位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党的组织建设虚化”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督查暗访,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开展党建述职述评,健全组织,规范管理。责令9家基层党组织作出深刻检讨并追责,全面自查整改33个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规范岗位设置以及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裁撤整合违规设立部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3名干部,自查整改3个问题。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件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处理,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用人失察,治吏不严”问题,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刻剖析;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完善闭环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执纪问责偏轻偏软问题明显,顶风违纪问题多发”问题,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4项机制,纪委退出曾经参与的8个议事协调机构和环节,深化纪委“三转”,严格执纪。巡视以来至2016年底,共处理75个问题线索,纪律处分35人。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8项制度。严格处置2015年、2016年巡察发现问题。对涉及“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调查核实42件、立案处理12人、党纪处理8人,责令退赔款项90余万元。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到位,廉洁风险隐患很大”问题,梳理规章制度120项,新建制度3项,从严管控建设项目,建立健全“4+2”廉洁管控体系,自查整改新发现的130个问题项目。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件有关问题线索认真核实、从严处理,对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对10名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人,责令退赔有关款项29.63万元。

下一步,天津港集团党委将继续坚持政治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夯实“两个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海洋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10月27日,市委巡视二组对市海洋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海洋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5项,对18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执行中央、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中共天津市海洋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天津市海洋局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界定议事决策范围,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快推进海洋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的研究部署,强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担当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存在隐蔽‘小圈子’现象”问题,强化担当意识,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净化局系统政治生态。严肃查处“小圈子”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组织处理。

关于党的建设工作薄弱、滞后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组织生活有名无实”问题,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加强学习教育,印发《党的基本知识应知应会50题》手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启用新版支部手册,制定《天津市海洋局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归档和保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痕迹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提醒。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发展程序执行不严,党费收缴、管理违规”问题,开展发展党员、缴纳党费专项检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出台《天津市海洋局党费收缴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启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交纳证》,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对巡视中指出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示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严格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落实《市海洋局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着手有关干部轮岗交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问题,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落实“三转”,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严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严格公车管理,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发津贴补贴及福利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对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置。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四资一项目’缺乏统筹监管”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四资一项目”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资产、资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资金排查和清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收回沉淀资金1459.57万元。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件问题线索,1件已查结,给予责任人诫勉谈话;1件已立案调查。

下一步,市海洋局党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海洋事业全面发展。

市口岸办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10月27日,市委巡视二组对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党组(以下简称市口岸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航运服务中心)党组,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口岸办党组坚决落实市委政治巡视要求,履行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政治意识淡漠、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领导班子政治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盛行”问题,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纠和整改突出问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公车改革打折扣”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于市委巡视当月取消违规使用通勤班车,完善机关公车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秩序。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对重大事项缺乏监管”问题,纠正了市航运服务中心大额财政资金支出不招标问题,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坚持党组集体把关,对重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管控。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国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认真学习把握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常态长效管理办法,解决大额资金长期闲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相关国有企业管控。

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没位置,落实“一岗双责”不严不实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组织虚化”问题,积极配备党务纪检机构人员,完善党建工作机构,遴选工作人员,加强党建工作力量,机关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狠抓学习教育各环节落实,加强党员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全体党员党的意识、党纪党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费管理不合规”问题,建立党费专用银行账户,及时收缴党员欠缴党费,研究出台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严”问题,对2014年度2名处级领导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修订干部培养选拔暂行办法,堵塞各种漏洞,严防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发生。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机关内部“灯下黑”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采取主要领导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党组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党组决策执行到位。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律审查不规范”问题,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构,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加强兼职纪检干部学习培训,规范纪律审查工作。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收回违规出租的闲置办公用房;将69.22万元账外资金收归口岸办基本账户;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抓好巡视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5件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12名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口岸办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加快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11日至10月26日,市委巡视三组对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客管办、市市政设计院2家单位党组织,并于12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整改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在推动落实区域交通一体化和机构整合改革方面力度不够”问题,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建立三地交通协同机制,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二期工程、津石高速天津段、高王公路等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上报待批,加快梳理完善职责关系和运行机制。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担当,遇事推诿”问题,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大对干部在“工作落实”方面的监督考核力度。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差,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严肃查处重大事项不报瞒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等问题,问责8人。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制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严格督促检查落实。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9件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其中27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移交办理,对14人进行问责。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存在‘表层化’”问题,制定修订党委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完成36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新增14名专职党务人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巡视以来交通运输委党委中心组已集中学习7次;规范“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党员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发党员应知应会题库,对学习教育效果进行明察暗访。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不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在本系统工作的人员多,群众反映大”问题,完善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设立内设机构和职务,建立任职回避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在整体工作规划中全面从严治党内容有缺失”问题,制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中长期党建规划,每半年听取1次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三转’不到位”问题,研究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意见和干部培训方案。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重大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强化重大项目的程序和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标“五公开”“三记录”等规定,将从业单位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台账。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狠抓制度落实,立整立改,停止发放违规津贴补贴及福利,清退违规发放款项357.6万元,对11名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行政审批与执法的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突出”问题,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三集中”,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和证件制度建设,注销277个执法证件,细化设定1500个自由裁量基准。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协会未与行政事业职能脱钩”问题,责令道路运输协会、市政公路行业协会停止代行政府职能,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年内完成全部6家行业协会脱钩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水平。

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11日至10月26日,市委巡视三组对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水务集团公司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巡视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狠抓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组织推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班子缺乏合力,政治担当不够”问题,水务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召开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整体合力。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够坚决、不够到位,对企业重组缺乏顶层设计,整合速度慢”问题,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出台了深化改革和“十三五”战略发展两项总规划以及投资项目、供水厂网等7项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各板块整合重组,已建立起“一个运管中心统筹、五个原水单位保障、三个区域公司供给”的供水管理体系。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意识和阵地意识缺失”问题,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配齐配强所属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党组织在企业中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

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抓党建意识逐级淡化,党建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设置动态调整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政治规矩问题频发”问题,出台规范党组织设置规定,开展集中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不够”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制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以及整改任务书和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和整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人事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兼职”问题,解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差额部分,取消69名事业单位人员在企业的兼职取酬。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主要负责人推动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速度慢,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到位、不深入”问题,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程序规定;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纳入年度考核测评中,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兑现奖惩、选拔任用挂钩;建立完善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党风廉洁谈话等工作机制。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抓监督责任投入精力不足,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出台《纪委会议事规则》,全覆盖摸底调查,配齐配强纪检队伍,对基层单位兼任行政职务和分工的纪委书记进行职务、分工调整,建立了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出台《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若干规定》,加大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发生。查处违规购置和使用公务用车的4家责任单位,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管理末端‘靠水吃水’问题突出”问题,实施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改进制度流程设计,制定管控措施,对1起“靠水吃水”问题线索挂牌查办,现已查实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5件问题线索,办结33件,正在办理2件,给予1人组织处理,对12人进行警示提醒。

下一步,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水务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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