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津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须在银行设押金专用账户

天津日报记者马晓冬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促进天津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昨日公布,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暂行办法》共12条,对车辆登记、企业运营规范及管理、使用者行为规范、信用体系建设、监管与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例如,在天津投入市场运营的车辆,应在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对于许多消费者关注的押金问题,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如收取押金,须在银行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电子邮箱以及信件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7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和整理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