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津南支队交警连续查获两起大客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
8月29日凌晨2时04分,交警津南支队在外环线与旺港路交口拦下一辆号牌为津AH2××5的大型客车,因未按规定时间行驶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李某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该车当时正由天津开往山东济宁,车上还有数十名乘客。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有效预防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及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天津境内全面限制长途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期间通行。对22时前已发车、且在禁行时段未能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实行就近停车或服务区停车休息,至凌晨5时后方可继续运行。
9月1日9时25分,津南支队交警在津歧公路与津沽大街交口拦检一辆号牌为豫G20××8的大客车时,发现这辆由河南省开往天津塘沽的大客车,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主要途经地为大广高速、济广高速、京沪高速,并不包括被查时所行驶的道路。该车驾驶人齐某承认擅自改变了行驶线路,目前其因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已被交管部门开出罚款200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