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北京专电 记者 刘平 米哲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刘凯华委员说,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取消中小学的行政级别,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党和国家积极倡导的教育改革的要求和举措。但在多地的实践中,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还只是停留在等级考核、奖励等层面,没有触及到取消行政级别的根本性改革。
刘凯华说,我国目前普遍实行中小学行政规格制和校长行政级别制。而长期以来中小学干部任命管理体制不畅成为困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刘凯华认为,取消中小学的行政级别与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不接轨的地方。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各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开展工作,使此项改革处于两难。为落实好中央对教育改革的要求,把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中小学的行政级别落到实处,解决好改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她建议,中央组织部应该就取消中小学的行政级别问题尽快作出文件规定,以指导和支持地方的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