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评论员 魏彧 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来自高校的天津代表在审议讨论中不约而同地提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紧迫的问题。
去年10月我国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版)》,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本市也在赋予科研人员成果处置权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让成果走出实验室,法制上有了保障,政策上有了方向。
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院士开展天津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专项,研发了五类关键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迅速实现了转化应用,销售过亿元品种由3个增加到12个,年销售额从12.5亿元增加到56亿元。一项成果转化,既让患者受益,又助推中医药走出国门。
社会发展需要对路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也能够实现自身价值。但诚如代表们所言,科技成果转化在实际操作上还有“沟沟坎坎”:高校科研评价偏重论文成果,转化机构数量偏少、水平偏低,管理上存在一些繁文缛节等等。有很多科研项目“看上去很美”,但其全部历程只是立项、研发、成果、获奖、归档,成果成了“沉果”。数字显示,从去年全国技术市场成交结构看,80%左右是企业进行转让和吸纳,高校、科研院所在转化成果时还存在一些障碍,确有“短板”。 我们深知,不是所有科研成果都能够转化、需要转化,但应更广泛地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尽可能地扫除校园与市场间的“梗阻”,共同唤醒那些本应在市场舞台上精彩亮相的“睡美人”。
创新成果犹如一粒“金种子”,需要全社会为其浇水施肥,使其既落地又生根、既开花更结果,共同努力让科技研发成果从实验室到车间厂房、再到百姓身边的路,不再“颠簸”,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