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持证“社工”登记注册要“充电” 进行继续教育

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社工,被誉为“社会治疗师”,肩负着“扶弱济贫”“助人自助”的社会使命。作为一名专业社工必须掌握足够宽泛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在实践中有效地帮助他人。为规范天津社工队伍、提高社工专业水平,天津出台《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从2月1日起,持证“社工”要登录“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登记系统”注册登记,同时登录“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进行继续教育。

《方案》指出,社会工作者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的人员;社区社会工作员是指持有《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证书》或《天津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据悉,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社区社会工作员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以网上学习为主,课程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社会工作理论、实务、综合能力和社会心理学等。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