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杜敏 2015农历春节临近,就在不少市民忙着上网预订线路,享受“掌上旅游”的同时,部分在线旅游商暴露出的“订单产品被更改或取消”“网上宣传与实际不符合”等问题也让其成为旅游投诉重灾区。业内人士提醒,网购春节游产品风险较大需谨慎。
旅游网站没有赔偿措施
市民张女士昨日告诉记者,自己此前通过一家在线旅游网预订了2014年10月的一款“冲绳5天4晚自由行”,随后从微博网友处听说此趟冲绳游取消了。登录在线旅游网发现,“冲绳5天4晚自由行”的产品页面已被删除。张女士联系供应商得知,该团正常16人成团,但截至出发前一个月,只有张女士预订,旅行社因“未成团”解除合约。
为避免更大经济损失,张女士决定退款退团,但咨询在线旅游网客服人员后得知,退团须扣除150元手续费。“算上手续费,还有海景房违约的钱、办理存款证明等,一共损失了近400元。关键是该旅行网站没有任何赔偿措施。”让张女士更气愤的是,从开始预订产品到最后决定退团,该在线旅游网人员始终表示“冲绳团正常”,并未告知张女士有关旅游产品的最新情况。
网购旅游产品多无合同
临近春节,国内各在线旅游网站的竞争愈演愈烈。昨日查询发现,目前除了低价折扣外,部分在线旅游网还在手机、微博平台推出了各种优惠。不过,随着在线旅游市场占有量的不断提升,其也成为旅游投诉的重灾区。
来自旅游3·15投诉平台的统计发现,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消费者旅游投诉达346起,涉及在线旅游商的投诉占比近五成。其中,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退票扣费比例高、订单产品被更改或取消、网上宣传与实际不符合等方面。梳理投诉案例发现,市民在线购买旅游产品常常会出现无旅游合同的问题,尽管预订旅游产品时会收到确认通知,但这并不能作为旅游合同,一旦发生问题,游客很难维权。
网购产品前应详尽沟通
包机、直航、特价……春节前的津城旅游市场越来越热闹。对此,天津旅游业内人士表示,市民网购旅游产品前一定要详细阅读条款,不要单纯追求“低价”。
天津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应记录相关信息并保留凭证;如需上门服务,应要求工作人员携带旅行社相关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部分打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噱头的旅行社,往往是外地旅行社甚至是无资质的旅行社,且不提供游客个人旅游合同,一旦出现问题,游客很难维权,因此,网购旅游产品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