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各支队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聚焦高风险场所,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发布通知要求各支队针对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在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期间开展错时检查和集中夜查,全力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支队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由支队主要领导带队,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商场、仓储物流企业、公共娱乐、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和错时夜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切实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和平支队围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针对辖区沿街店铺、批发零售市场、商贸市场等容易出现违规住人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发现某超市存在住宿与非住宿的合用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该超市处以停产停业,并罚款6000元的处罚。
河东支队检查发现辖区某劳动密集型企业储藏室隔墙采用泡沫夹芯板材料搭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规定,对该单位隐患部位实施临时查封。
武清支队对辖区单位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开展消防执法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店内一处明敷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规定,责令单位对隐患进行限期改正。武清支队在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店内电气线路问题仍未改正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责令该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停止使用明敷的电气线路。
西青支队围绕辖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联合中北镇政府对中北工业园内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拆除违章建筑4000余平方米。
山西吕梁“11·16”火灾发生以来,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检查单位733家,督改隐患1099处,临时查封12家,“三停”15家,罚款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