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享受着舒适的环境,一边体验着美食和购物带来的愉悦。“五一”假期,大型商业综合体已成为了人们休闲游玩的“胜地”。然而由于体量大、建筑面积广、储货量多、业态复杂、人员密度集中等特点,这些场所也成为了火灾的高风险区域。2021年4月6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铜锣湾商业广场顶层平台发生火灾,造成四人死亡。起火原因为楼内拆除扶梯时,火花点燃垃圾并引发火灾。2018年6月初,四川达州“好一新”商贸城,由于租户自行拉接的照明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51100平方米。
业态复杂。大型商市场以商业为主,多经营服装、鞋帽、化妆品等,可燃物品集中。特别是在“五一”假期,很多商场为了营造节日气氛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猛,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商家一般会在综合体内设置独立仓库或临时库房,有的为前店后库、上店下库,库房储量大,商品过于集中,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一些内设的儿童活动场所,如淘气堡、蹦床等娱乐设施,使用大量的聚乙烯、泡沫塑料,这些物质在燃烧时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给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带来极大困难。
火灾危险源众多。大型商市场集商业、餐饮、电影院、健身房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引火源多。大型商业综合体商户二次装修情况普遍,施工区和使用区如未有效进行防火分隔,电焊、气焊作业时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一些商家在举办商业促销等活动期间,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较为普遍,有的还擅自接入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线路短路等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建筑结构复杂。大型商市场建筑规模大,建筑结构复杂。有的建筑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大体量的建筑空间大多采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容易出现分隔不到位、封堵不严实的问题,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势蔓延。大部分商业综合体采用上下连通的自动扶梯,中庭基本形成上下连通的共享空间,一旦发生火灾,竖向空间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迅速蔓延,容易形成大面积的立体燃烧。有的步行街的安全疏散采用避难走道和疏散通道的疏散方式,疏散距离长。商户之间借用安全出口、店中店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人员的安全疏散。节日期间,商家会相应的购进更多的商品,有的商家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占用疏散通道摆摊设点。
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型商市场普遍存在多个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大量使用单位,实施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消防安全责任难以厘清,易出现职责交叉和职责空白,即使签订了《消防责任书》,执行起来也常常推诿扯皮。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对商户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和必要的奖惩措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大型商市场消防设施分布广、点位多,一旦维护保养不到位极易出现故障。加之经营业态多,用火用电频繁,一些场所发生误报后直接将其屏蔽,火灾情况下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在装修改造等作业活动期间,停用消防设施,有的甚至将水源全部关闭,同时未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大型商市场员工流动频繁,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不及时、不到位,“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实用性、操作性不强。部分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组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未分楼层、分业态、分重点部位分别开展,也未能按上岗时间明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成人员,一旦发生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执行上难以有效落实。
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者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运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疏散引导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要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电气线路、管线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线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要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运营单位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营业期间禁止锁闭安全出口,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楼梯间的门要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疏散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完好有效。各楼层疏散楼梯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注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超市、电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设置门禁系统时,要保证火灾时能向疏散方向直接开启,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广泛开展消防培训教育。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运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要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在入职或转岗 7 日内要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应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培训。单位内部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要重点培训发现、排除火灾隐患的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重点培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操作及火灾应急处置等内容,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员重点培训消防水泵、报警阀等设施设备的启动、停止和试验操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