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市防办关于做好6月26日至27日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市防办关于做好6月26日至27日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6月26日傍晚至27日下午我市将有暴雨、局地大暴雨过程;全市平均降雨量50~80毫米,局地100~15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强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26日23时至27日05时,最大小时降雨量40~70毫米,大暴雨主要出现在东部和北部地区。26日下午至28日中午海河流域自西南向东北将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其中流域西部有中到大雨(15~40毫米),东部暴雨到大暴雨(60~100毫米,局地120~180毫米,个别站超过20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90~130毫米;大暴雨主要出现在北三河等水系。
为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近期国家防办也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极限意识,全力做好强降雨应对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平稳度过此次强降雨过程。
一、加强防汛值班值守。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障视频会商、通讯网络等设施系统实时在线,及时掌握天气情况,随时做好会商调度准备;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持雨情就是命令,提前上岗到位,遇突发情况,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暴雨、山洪、风暴潮等极端汛情监测预报,综合研判重点风险及影响区域,及时发布预警,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信息到村到户到人;气象部门要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通过预警短信发布平台等方式提醒、叫应各级责任人,做到有“警”必“应”。
三、加强工程调度管理。 水务部门要结合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际,提前降低海河及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位,落实洪水预泄措施,综合调度水库、河道水位,特别是山区小水库、塘坝全部空库迎汛,大中型水库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为洪水下泄预留调蓄空间;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大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大坝、闸涵泵站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四、加强城乡排水工作。 市区分部要提前腾空管网、泵站前池蓄水,加大南北分流排水力度,减轻海河排涝压力。水务、交管、城管、交委等部门要加大下沉道桥巡查值守,预置移动泵车、交通警戒和硬隔离设施,严格落实积水10公分警戒、20公分封控断交措施,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交委、住建、商务、教委、卫生、水务、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压实轨道交通、危陋房屋、在建工地、地下商场、学校医院、低洼地带、水电气通信基础设施等重点点位责任和防范措施,遇突发情况,自动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确保人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安全。农村分部要组织各涉农区充分发挥扬水站、干支渠排涝作用,及时排除农田沥水。
五、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 气象、水务、规划资源、文旅、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北部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研判,提前发布预警和安全防范提示。蓟州区要落实专人盯守山区水库、塘坝、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区景区农家院、漫水道桥等薄弱环节,接到预警要充分发挥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和铜锣鼓哨作用,提前通知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及时关闭山区景区、农家院,疏散游客,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积极应对突发汛情。 各区各部门要全面掌握强降雨应对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准确报送防汛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等信息,为各级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各级防指要加密联合会商,根据暴雨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结合本地实际,精准部署防范措施,科学布防力量、物资,全力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情,保障我市安全度汛。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