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本市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069家单位(含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共配备法律顾问2236名(家)。
据了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法律顾问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常见问题政策解读》,明确基本原则、资格条件、政策要求、聘任程序等内容,健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全市法律顾问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6917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2700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及起草、修改、审核法律文书、合同、协议22401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等11980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21757件,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此外,在强化智能服务保障方面,依托天津市律师综合服务平台,研发上线天津市法律顾问管理服务系统,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任管理法律顾问,提供选聘、备案、统计、考核、培训等全流程网上服务。(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