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清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互联网
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市司法局原党委委员,市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梁清海(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清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清海利用担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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