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房地产> 正文

天津推出四项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新政策

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6月1日,根据国家及本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要求,本市推出公积金助企惠民四项新政策。该中心提示人们可通过多渠道咨询了解具体的业务办理流程。

一是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的缓缴政策。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我市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再恢复正常缴存并进行补缴。

二是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贷款。企业缓缴期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影响,可以按照我市规定正常办理提取手续;缓缴企业的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4月及以前的正常缴存月份合并计算连续正常缴存时间。

三是未按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贷款报送征信部门。

四是提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提高到30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提高到3000元。

该中心人士提示人们:具体的文件、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要件,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天津公积金”手机APP、“天津公积金”微 信公 众号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 线12329咨询。( 今晚报记者 刘英潮 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 通讯员 王灵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