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持续关注的“14岁少年打赏主播一年花了200万元”一案,目前有了最新进展,西青区人民法院收到原告蔓蔓(化名)的撤诉申请,于4月8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这意味着主人公蔓蔓和网络直播平台方的纠纷告一段落,至于双方达成何种和解协议,两边均对记者三缄其口。
3月22日,本报报道西青区女孩蔓蔓状告上海一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闻。蔓蔓初次接触网络直播便一发不可收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使用家人账号打赏主播,当家人发现时,打赏金额已超200万元,这些钱都用在了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抽奖等直播活动当中。因前期家人与平台方就打赏金额赔偿问题有争议,蔓蔓将平台方诉至西青区人民法院。3月18日,此案在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蔓蔓要求平台返还所有打赏费用。3月22日,此案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相关部门和平台方的高度重视。
“非常感谢媒体还有法律界人士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注,这件事儿对于我们家长来说教训深刻。”蔓蔓家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平台方之一的“鱼耳直播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新闻媒体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和履行平台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平台高度重视青少年保护,在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消费、严惩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方面,已设立护苗工作站,建章立制,并通过在审核、注册及产品醒目位置设置举报按钮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平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平台主播管理力度,在行业合规上发挥作用。
臻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宇、李晶表示,近几年随着网络发展,短视频、直播行业兴起,观看直播并打赏已成为普遍现象,事务所也接到不少针对网络违规行为的维权诉求。不仅是未成年人,成年人激情打赏、高额打赏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此类事件的频发给许多家庭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而维权退款普遍会遭遇“找客服难”“客服推诿”“退费流程人为设置障碍”“时间长”“退款难”等一系列难题。但由于大量的打赏虚拟数据均保存在平台手中,所以在起诉维权时存在“举证难”的情况。针对这类网络乱象,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各类平台的监管力度,网络平台能肩负起社会责任,以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提升技术手段等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予以正确引导。总之,网络中的娱乐消费要理性对待。
本报相关报道刊发后,成为网友的热议话题,网友们纷纷留言讨论。网友@猴哥说,随网线消失的200万元家庭存款、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家人的愤怒以及艰难的维权,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应该反思,引以为戒;网友@风吹暮雪认为,监护人应该反思在这个事件中的责任,监护人要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上网,不能任其发展;网友@量刃表示,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确实该管管了,现在一些孩子不是在给主播打赏,就是在成为主播的路上。这种做法,对自己不负责,对社会也不负责。
稿件同时得到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南方日报》以此事件为由头,关注直播打赏话题,呼吁平台应运用规则、技术等手段,减少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非理性消费者受到损失的可能;探索设置一定的打赏金额上限、建立打赏冷静期延迟到账制度等。《楚天都市报》评论栏目“极目锐评”认为,14岁女孩沉迷网络直播打赏,此案令人深思。保护未成年人,靠法律撑腰,也要靠行政监管,必须管住网络平台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同时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家长更是要用心用情,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