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文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文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董文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