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记者从天津市统计局获悉,2021年,天津市统计局着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天津市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监督作用显著提升。该局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累计统计执法检查357家单位,同比增长93.0%,检查指标涵盖工业、服务业等7个专业的13项指标,检查指标项数较上年同比增长1.6倍,对全市各统计专业重点指标数据形成执法监督全覆盖。
同时,市统计局依法查处、责改了一批由于对统计制度规定学习不到位、工作疏忽失误或单位内部统计工作交接遗漏等自身原因,多报或少报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单位。全年累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35家单位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的42家单位予以书面责令整改。其中,多报统计数据有31家单位、少报统计数据的有46家单位。
在着力开展企业统计失信认定工作中,该局依法对统计违法数额较大、比例较高的3家企业予以统计失信认定。其中,2家企业统计违法数额分别达1亿9千万元和4千万元,差错比例分别为80%和100%,市统计局在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和8万元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1家企业统计违法数额为8千万元,差错比例近60%,市统计局在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以统计信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津云新闻记者 陈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