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天津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在妇女与法律部分提出,“十四五”期间,天津将加大对拐卖妇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买方市场”。
据悉,“十四五”期间,天津将完善落实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
而对于网民关注的家庭暴力,天津将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快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排查,推动紧急庇护、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落实。依托市、区救护管理站建立紧急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
同时,天津还将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犯罪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在打击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天津将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违法犯罪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在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方面。天津将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的知识,提升妇女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建立相关机制,遏制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发生的性骚扰。
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天津也将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网络贷款的意识和能力。
天津市各级妇联组织将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