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类经营单位规范经营,保障意识形态安全,近日,市文旅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类经营单位剧本内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划定了故事剧本、设定的故事情节中不得含“违反宪法和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十类情形;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得“表演、游戏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工作人员或消费者身心健康”“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消费者”“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犯剧本版权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五类行为。同时,《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规定:“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类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在内容审核方面,“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类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内容审核人员。”
目前,此《征求意见稿》已结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将择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