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纲要》明确: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天津、法治社会建设形成有力引领、带动并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全面建成法治建设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纲要》提出:完善政府组织结构。加大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配齐配强街道(乡镇)人员编制。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有条件的区深化“一企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实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三地立法协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重点执法领域完善配套制度。充实街镇综合执法力量。持续深化街道(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高效便捷做好养老金、失业金、救助金等办理和发放工作,优先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和弱势群体。建立完善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优化“津心办”平台功能,依托“津心办”开设政务服务“旗舰店”。
《纲要》最后强调: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纲要》精神和要求,高位谋划推动,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