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运返程以来,高铁烟雾报警案件有所上升,自2月8日以来,天津铁路警方连续查处5起旅客高铁吸烟案件,对全部5名涉案行为人处以行政罚款。
2月9日,由上海虹桥站开往天津西站的G268次列车运行至济南西至天津西区间时,7号车厢卫生间内发生烟雾报警。经民警调查,系旅客李某在卫生间吸烟所致。据了解,当时李某因心情烦躁,抱着侥幸心理,到7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解闷,被乘警查获。后李某被移交天津西站派出所处理,给予行政罚款600元处罚。
2月16日,G306次列车旅客左某因烟瘾难耐,躲在6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天津铁路警方对左某依法给予行政罚款600元处罚。
除上述两起案件外,2月8日D1634次列车旅客郝某、2月10日G1710次列车旅客夏某、2月13日D1663次列车旅客许某三人也因同样行为被天津铁路警方给予行政罚款处理。
铁路警方提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行为人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其行为情节和后果,对违法行为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对因吸烟行为导致列车减速、停车,扰乱正常运输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广大旅客在乘坐高铁时切勿吸烟,如有违反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