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为进一步深入和平区文物保护工作,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宣传阵地作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和平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结合区实际,特研究制定和平区文保工作2022年十大重点项目。
一、壮大文博工作力量,做好专业人才培养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具体指导下,壮大和平区文博工作力量,培养适应文博行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展陈更新
根据市、区领导指示,为更好履行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使命,在前期与区委党校、天津博物馆开展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研究推动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展陈更新工作。
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党史巡展、单位共建、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宣传阵地作用。
四、壮大和平区博物馆联盟
推动和平区新建更多博物馆,发挥博物馆联盟宣传、教育、引导观众的作用,使和平区各文博展馆成为讲述和平故事,传承天津近代历史文化精神的靓丽名片。
五、开展文博展馆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为加速推进和平区20家文博场馆安装消防安全监控预警系统民心工程建设工作,区文物管理所配合做好20家文化场馆统筹协调、定点引导、定时巡查、人员限流等工作。
六、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安排专人落实文物巡查工作,国保单位每月1次,市保、区保单位每季度1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每半年1次开展巡检工作,切实清除安全隐患。
七、调整文物名录后续工作
在2021年调整文物名录工作基础上,做好档案编制、保护标志牌更换、文物手册地图更新等相关工作。
八、推动文物保护规划落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认真做好和平区文物保护十四五规划、五大道近代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等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做好和平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公布及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推动花园路4号吉鸿昌旧居开辟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工作。
九、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挂牌工作
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2022年和平区文物管理所继续做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设置公告公示牌,公示文物安全责任人相关信息。
十、文物消防安全检查
继续加强与第三方安全机构协调合作,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并对各文博展馆做好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