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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留言:天津延长产假 ,正在休产假的可以申请延长产假,那生育津贴还可以申请补发么?

天津市医保局回复:根据我市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层面统一要求,调整我市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将按规定补支付所差天数的生育津贴。(津云新闻记者 李易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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