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开幕在即。日前国际体育仲裁院宣布,按照国际奥委会要求,将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建立奥运特设仲裁庭,为冬奥会提供快速、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特设仲裁庭由主席、联合主席和9名仲裁员组成,专门从事体育法、反兴奋剂工作和仲裁,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显月成为9名仲裁员中唯一一名中国籍仲裁员。
白显月介绍道,国际体育是一个比较独特的领域,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繁荣和发展,运动项目和内容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矛盾纠纷呈递进式增长,亟须建立一个化解纠纷、中立裁决的机构。在前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等人的倡议下,1984年6月,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作为国际奥委会的一个下属机构正式成立。
国际体育仲裁院为什么要在奥运会上建立特设仲裁庭呢?白显月表示,这主要是为保证奥运会的顺利进行,高效解决体育和兴奋剂方面的争议。比如参赛资格问题,在一些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国家里,运动员在一个国家没有获得参赛资格,能否代表另一个国家出赛?裁判裁定运动员违反比赛规则,但运动员不服,而转天就要举行决赛了,怎么办?如果这样的纠纷送到国际体育仲裁院瑞士总部去裁定,所需时间较长,等到结果出来,也没有意义了,因此,国际体育仲裁院于1996年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首设特设仲裁庭。
此次北京冬奥会特设仲裁庭设有1名主席、2名联合主席和9名仲裁员。不同的单项体育联合会有不同的规定和章程,当运动员对比赛产生异议时,可以先向单项体育联合会提出申诉;如果对单项联合会仲裁结果不服,便可向特设仲裁庭提起申诉。接到申诉后,特设仲裁庭的主席团会根据案件类型、运动员使用的语言及仲裁员擅长技术专业领域,指派3名仲裁员受理案件。案件从受理到开庭,再到裁决,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可以说,国际体育仲裁院特设仲裁庭为运动员提供了一种独立于技术裁判之外的司法救济途径,也是法治精神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和扩展。
作为北京冬奥会特设仲裁庭中唯一一名中国籍仲裁员,51岁的白显月擅长涉外仲裁诉讼、国际贸易、体育法等领域,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体育仲裁院、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等多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他参与代理了中国奥运会冠军佟文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案件,并帮助中国运动员获得在该机构历史性的首次胜诉。
2018年,白显月受国际体育仲裁院指派,参加在印尼举办的第18届亚运会,成为亚运会特设仲裁庭6名仲裁员之一。“当时有一起案件令我印象深刻。在一项高尔夫球比赛中,几个国家联合申诉,称其都按照非常严格的标准来选拔参赛运动员,运动员均代表本国最高水平,但另一个国家的选拔规则却过于宽泛,以致于运动员的水平不高,拉低了整场比赛的技术性和观赏性。特设仲裁庭从技术、规则等多方面权衡分析,作出公正裁决,最终双方都心悦诚服地认可了这一裁决。”白显月说。(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