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21年下半年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刷单炒信”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据了解,截至目前,共查办11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罚没款共计41万元,其中查处7起“刷单炒信”案件和4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涉及教育、房地产、餐饮、医疗、旅游、化妆品、乐器销售等领域。
网络平台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可以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的消费反馈,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商品。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该机制,雇用“水军”进行“刷单炒信”,制造虚假“好评”。这一网络黑灰产业已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在7起“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件中,华卜子(天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潜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米岚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美味智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50000元罚款,寻味(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件正在办理中。
电话、家庭住址、人脸信息等个人信息,关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部分不法商家为牟取不当利益,非法搜集、买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利用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4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中,天津融创景凯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50000元罚款,天津河西区励行智远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被处以10000元罚款,天津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图书大厦门市部案件正在办理中。(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