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东丽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施伟磊。因为突发疫情,这起案件需要延期审理。但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您是否同意以庭外和解的方式快速化解纠纷?”为方便当事人化解纠纷,东丽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隔空审案的方式在疫情期间促使一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和解。
“我们也希望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春节前将我们的账户解封,给员工发工资。”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原计划的审判工作。东丽区人民法院法官施伟磊家住在津南区,其居住的小区被划为管控区。但本着“办案不停歇”的原则,施法官决定采取隔空审案的方式,全面梳理尚未审结的案件,对近期开庭的案件当事人逐一电话沟通征求意见,于是便有了上述一幕。
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法官的和解方案,法官通过“天津移动微法院”查阅案件电子卷宗材料,并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用短信方式向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邮箱将撤诉申请书扫描件发了过来,顺利完成了双方的和解工作。
当事人撤诉后,为快速解封被告账户,法官第一时间与立案庭和执行局在岗干警取得联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部门通力配合、简化流程、互助协作,不到24小时就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措施,依法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化解后,原、被告均向法官表示感谢:“在疫情期间,法官想方设法隔空办案,我们不用到法院也能解决纠纷,真是太好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