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公安机关通报四起“涉疫”违法案件。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阻碍防疫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案例一:13日,一男子驾车在津南区防疫管控区域内,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驾车闯卡。随后,被公安津南分局抓获。经查,该男子王某某(26岁)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16日,一女子驾车驶入京秦高速蓟州区许家台收费站时,拒不遵守防疫规定,驾车强行冲撞收费站闸杆,将一名执勤交警腿部撞伤。公安蓟州分局以涉嫌袭警罪决定对刘某某(50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16日,津南区一男子拒不执行封控区防疫措施,擅自离家外出,并无视劝返指令,辱骂抓伤执勤民警,被民警当场控制。公安津南分局决定对该男子窦某某(35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16日,公安河东分局查获一起违规带他人开具离津证明的案件。据违法嫌疑人李某(女,46岁)交代,其为天津站附近某快捷酒店经营者,为非法牟利,多次为未住店外地人员违规开具入住酒店证明,并带领相关人员持入住酒店证明前往社区开具离津证明。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