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我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我市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方案,将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管理制度。疫情期间,我市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并持有《通行证》条件下,将保障顺畅通行。
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将联合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通行证》。此外,我市也公布了相关部门保障电话,市应急运输保障电话022-24539362;市农业农村委运输保障电话022-88290606;市商务局运输保障电话022-5866588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输保障电话022-83605935(白天)、022-83605768(夜间)。(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