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日刊发《天津居住证办理这些方面有调整》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针对读者咨询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解读。
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是如何规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个类别,总积分为各项指标分值的累计得分。”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就业处工作人员介绍,第一类是基本分,包括社会保险、居住、住房公积金、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等指标,体现了鼓励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外来常住人口落户,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时间越长,积分越多,并适度给年轻、有较高文化程度和有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人员加分。同时,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积极引导群众在中心城区之外的区落户。第二类是导向分,为职业(工种)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在本市落户。为了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对紧缺行业优先满足。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婚姻情况和奖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外来人员家庭化迁入,鼓励获得国家技能大赛的人员落户。第四类是负积分,为违法违规与犯罪减分指标,是指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以及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减分。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情况需承担的后果。
针对众多读者关心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以在天津享受哪些教育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就业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在津享受三个方面的教育待遇。”工作人员介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科层次院校;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人落户后,可以到公安机关为其符合本市投靠父母落户政策的子女申办投靠落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投靠落户的子女,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