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外卖服务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穿梭于复杂的城市交通环境,外卖小哥因“与时间赛跑”,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那么,外卖员在送餐途中不慎撞伤人,责任应如何承担?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审理了一起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撞伤人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0年的一天,孟某骑电动车送餐途中,撞倒骑自行车的刘某,致其骶、胸多处椎体骨折、腰部外伤,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经交警大队认定,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孟某与天津某信息技术公司系劳务雇佣关系,该公司作为投保人以孟某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某要求孟某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多项损失,但对方声称只赔付医疗费,其余损失均不承担。刘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南开区人民法院。
刘某起诉时,仅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依托多年办案经验,判断刘某伤情可能已构成伤残。考虑到法律应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向刘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充分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利益。
刘某了解相关法律后,提出对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的申请,并增加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经鉴定,刘某伤情符合九级残疾,承办法官根据鉴定结论及有关证据,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及某信息技术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目前,保险公司已履行判决义务,刘某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官说法
因外卖小哥与配送平台之间用工模式不同,各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在此提醒外卖小哥:骑行送餐时应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各配送平台也应规范用工,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培训及安全知识教育,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和更加完善的运行模式。(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