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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细则 出现三类问题 机构将受顶格处罚

从和平区教育局获悉,为打好“双减”攻坚战,压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和平区近日向全体校外培训机构发布《和平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细则》。

该细则共包括6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及44项三级指标,涵盖依法办学、培训行为、队伍建设、收费管理、广告宣传、安全管理等方面,聚焦资金监管,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教材管理、从业人员等热点问题,细化指标,覆盖全面。针对培训教材及从业人员管理,和平区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制订了专门的排查标准。针对预收费管理问题,要求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张贴统一印制的《和平区校外培训温馨提示》及《和平区预收费银行托管账户信息公示》,提示家长牢记各项风险提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细则中设置3项“一票否决”事项,包括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恶意逃避资金监管。对于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机构,除整改之外,还将顶格处罚。

从今天起至明年1月14日,和平区将组建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人社、卫健、消防、街道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组,集中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轮全覆盖式联合检查,检查标准将严格参照细则执行,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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