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员干部,是推进各项事业的重要力量,也是广大群众眼里的“主心骨”,在依法治国道路上,也应该担当“领头羊”,带领人民群众朝着法治进程迈进。
带头学法,远离法纪“红线”。现实生活中,有的些违纪法纪并非主观意愿,而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纪的“边界”,在无知无畏下犯了错。痛定思痛,学好法纪是前提。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终身学习的重要内容,尤其要深入学习《民法典》《宪法》等,做到心中有法,自己知法,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
严格执法,远离人情“圈子”。党员干部是百姓眼里的“标竿”,一旦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就会破坏一个地方的法治环境,令百姓效仿,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同时,党员干部也会因此被问责,可谓是得不偿失。面对人情、关系、金钱的诱惑,必须保持一颗公心,把法纪高举头顶,做到一切依法依规,守住法纪的底线。
自觉守法,树立正气“标竿”。对一个单位而言,领导的作风过硬,工作人员必然有所顾忌,自上而下作风正。反之,梁不正下梁歪,如果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普通群众自然无所忌惮。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纪,凡事不“走后门”,不托关系,为图私利,在“阳光”下进行,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正义心”在干部群众中传递,蔚然成风。
法治建设虽然难,但只要领导干部带头就不难,一定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者: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