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聚众斗殴案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该院第二检察部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官向6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高中生小美长相甜美,非常受同学们欢迎,同学小明便是其中之一。在小明的猛烈攻势下,两个人走到了一起。2021年5月考试过后,小美的成绩倒退了很多,她觉得早恋太影响学习,决定与男友小明分手。小明不愿意,便采取各种手段意图挽留,给小美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小美的闺蜜小欣得知后,决定通过微信找小明聊聊,劝说他不要再纠缠小美。没想到小明仍不同意,两人在微信上发生争吵,后决定互殴定胜负。于是,小欣与小明分别纠集了几名同学,双方放学碰面后便扭打在一起。恰巧路过此处的小刚与小明发生口角,小刚又纠集他人对小明进行殴打,小明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欣、小刚等人犯罪时均未成年,又是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且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检察官认为6人的行为虽然符合起诉条件,但其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具有悔罪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情形。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宣告教育仪式上,未检检察官首先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就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意义、考察期限及应遵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检察官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他们进行了思想教育,指出宽容不等于纵容,未成年人应当明辨是非知进退,学法用法守底线;同时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能加强亲子沟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引导孩子回归正途。(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