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夜检时,查处一名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的男子。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酒驾、醉驾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195起。
11月18日晚,交警河北支队中山路大队组织警力,在万柳村大街辅路沿线开展酒驾醉驾专项夜检整治行动。21时21分,交警发现距离检查点位百米处的一辆大客车行驶轨迹异常,有明显降速行为,便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检,发现这辆大客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因这辆大客车登记性质为营运性机动车,因此该驾驶人胡某构成酒后驾驶营运性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所幸,当时大客车上没有乘客。民警了解到,胡某当天上午喝了三两左右的白酒,以为休息一下午就没事了,晚上开车出门,没想到还是因为酒驾被查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胡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介绍,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的认定,以车辆登记性质为准,而不是以被查处时是否处于营运期间为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将被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醉驾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72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23起。(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