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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工作 持续“充电”提升能力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全员培训规律性认识,用心用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培训质效,全面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大讲堂等,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7万余人次。

学员“点餐” 进一步提高培训精准性

“从课程需求看,学员希望开设‘纪检监察业务基本课程专题辅导’的占82.3%,‘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审理专题辅导’的占69.4%,‘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的占67.9%,‘就具体案例对专项内容作典型剖析’的占71.3%。”为摸清摸准干部“能力现状”和“培训需求”,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第七监督检查室在制定培训计划前,精心设计调查问卷,“把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短板和培训意愿,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搜查的规范要求与实务操作”“多维核查的综合研判”……11月3日至4日,市纪委监委举办了第二期全员培训选修课,面向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干部讲授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业务知识。

这是市纪委监委创新建立的“点课”机制,通过定制“必修+选修”套餐式课程,精选优质课程“菜单”向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推送,让干部在训前结合工作需要进行针对性选课、点课,切实寻求课程设置的“最大公约数”。

同时,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协作组培训、片区培训、骨干培训等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环城四区案例教学培训班暨“片区培训”、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审查调查业务骨干培训班等多个班次,使干部培训与工作实践更加合拍。

创新形式 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效性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检举控告称,领导干部A把某国有企业用地以低价划给了他的利益关系人B……针对这一案例,函询问题应如何设计?”

“我认为应该这样来设计问题:首先问,A在任职期间分管哪些工作,具体职责是什么?然后问,A是否认识B?如果认识,是如何认识的?是如何交往的……”

在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案例教学培训班上,授课人员带领参训学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深刻剖析新发案、身边案、典型案,为参训学员提供参照样本,提升培训效果。

“人人都是教员,人人都是学员。”学习小组是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加强自我培训、自我提高的一项重要载体。市纪委监委定期对全系统学习小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各学习小组完善学习计划、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学习方式,树立学习小组成员主人翁意识,做到持之以恒学习业务、钻研问题。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探索实行“组长负责制”“主题申报制”“专人专责制”,组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学主讲、精准点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学习小组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对监督执纪执法权力集中、风险较大的73个环节175项工作程序进行梳理规范,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此外,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深化全员培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大讲堂制度的意见》,运用视频会议系统,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的方式,高效便捷地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授课。扎实开展实践培训,采取岗位实训、庭审旁听等方式,突出实践应用,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良好效果。坚持“凡训必测”,结合讲授内容设计试题,组织参训学员参加结业考试,以考促学,保证培训效果。

训后跟踪 进一步提高培训科学性

“着力做好培训效果评估,突出教学质量提升,促进业务短板再补齐,确保培训效果可检验、可量化、可反馈。”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坚持开展学员评课机制,通过无记名方式对课程进行评分,提出意见建议,汇总分析后向授课教师反馈,促进课程进一步优化。

在培训课程现场答疑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及时通过各单位集中汇总、“干部培训App”反馈等途径,全面梳理参训学员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困惑,并邀请相关业务室做好进一步答疑辅导;根据学员学习运用实效、实践中产生的新需求,适时开设“小灶课”、开展训后“再培训”,做实培训“后半篇文章”。全市案件审理暨法规业务培训班举办后,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通过网络推送“审理微课堂”进行延伸讲解,强化培训效果。

此外,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足培训成果,重点做好课程案例、百问百答、学习体会三本汇编,《培训课程案例汇编》主要包括培训课程中的典型性、代表性案例,《培训课程百问百答》主要包括培训课程中学员提出的普遍性、疑难性问题,《培训学习体会汇编》主要包括参训学员对培训课程的所思所感,统一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发放,进一步扩大培训受益范围。(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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