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沿线车速快,饮酒后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其危险性也将陡然增长。10月底,多名“酒司机”将安全抛之脑后驶入高速公路,其中还有人醉酒驾驶,高速交警及时拦检,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0月29日21时22分,交警高速公路二支队津汕大队在津港高速公路大港收费站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63毫克,涉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0月30日22时40分,交警京沪大队在京沪高速公路汊沽港收费站开展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小客车驾驶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1毫克。10月31日22时30分,交警津静大队在蔡公庄收费站开展行动时,一辆小客车驾驶人面对交警神色慌张,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5毫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两人分别依法被予以罚款18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为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将在秋冬季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天津交警提示驾驶人,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要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