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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检察院:交通无小案 事事不小办

近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仍然有个别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酒驾、醉驾出行。每一起酒驾违法看似是个“小案件”,酒驾现象却是危及公共出行安全的“大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交通公共安全,宁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不断创新,以“求极致”的精神疏堵结合,凝聚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共识,全力守护百姓出行安全。

有声检察

检察机关该如何在预防酒驾中彰显检察力量?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制发检察建议,有利于实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宁河区检察院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考虑到一些村镇的具体情况,创新制发检察建议的途径,将白纸黑字的书面检察建议转变为“有声检察建议”,检察干警利用居委会、村委会的“大喇叭”向群众传递检察之声、传播法律知识,进行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到普法信息,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法律意识。

宣传监督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农村地区村镇道路沿线酒驾、醉驾一直呈多发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驾驶人存在“道路偏僻没有人查”“路这么近,很快就到家了”等侥幸心理。宁河区检察院延伸检察触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他们联合公安宁河分局定期开展酒驾突击检查。检察干警走进执法现场,监督交警执法过程,规范执法行为。在监督执法的同时,检察干警会在现场向驾驶员发放宣传单,提醒每位驾驶人杜绝侥幸心理,共同拒绝酒驾、醉驾。检察机关还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宣传联合执法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拒绝酒驾醉驾、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统一尺度

宁河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手段,科学分析研判影响危险驾驶类案件刑罚适用均衡性的因素,多次与法院会商,统一执法尺度,细化量刑标准,制定了《危险驾驶案件量刑规范实施办法》《危险驾驶罪及交通肇事犯罪案件量刑台账》,确保同案同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制发《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工作办法》,统一办案尺度、标准;同时充分利用远程智慧化庭审平台出庭支持公诉,保障每一起案件都能高质量、高速度进行办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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