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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戴口罩” 驾驶人驾驶证被记满12分

一辆小货车的驾驶人自作聪明,把口罩“戴”在了车辆号牌上意图躲避交通违法处罚,被过路群众发现后举报给交警,最终换来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结果。

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于10月17日接群众举报,称一辆银灰色小型货车在前一天行至开元路沿线时,存在遮挡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群众所称情况属实。监控设备记录画面显示,10月16日11时8分,一小货车在行至开元路与建设路交口时,前后号牌尾数都被蓝色口罩遮挡。交警根据该车后车厢位置张贴的放大号,很快调查并联系到了该车驾驶人。驾驶人到属地交警城关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了解到,驾驶人因为担心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摄录,便突发奇想将两个口罩挂在了前后号牌上用于遮挡号码。最终,该驾驶人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罚。交警还深入该驾驶人所在的施工队,向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该施工队对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监督驾驶人自觉文明守法行车,杜绝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全程安全作业。(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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