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蟹真的是24次脱壳?”“怎么证明养了600天?”
日前,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南开区长江道上一家水产品批发店进行执法检查,围绕该店发布的“蟹都汇肥蟹 年年送贵人”“经过24次脱壳,养足600天”等广告宣传,对该店发布广告经过、鲜蟹购进与销售、门店经营商品进行了检查。由于该店无法提供所宣传内容相关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证据事实进行取证固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中秋国庆“两节”刚过,不少消费者将大闸蟹等应季水产品作为送礼佳品,商家也利用时机促销蟹卡等产品。市市场监管委抓住节后市场“蟹热”余温,在全市范围开展“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集中专项整治,从速立案,从严查办。
专项整治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品牌专营直营店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执法侧重包括故意制造噱头、混淆来源、误导公众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伪造产地、假冒注册商标、使用不合适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可能涉及经营“蟹卡”等时令商品的商户1619户,发现部分商户存在未明码标价、无法现场提供大闸蟹资质证明涉嫌虚假宣传、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并对这些商户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持续监测62个网络交易平台,对大众点评一标识销售“蟹卡”但实际未经营店铺进行关停和信息删除处理。(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