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借“蟹热”余温 查虚假“蟹讯”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你家的蟹真的是24次脱壳?”“怎么证明养了600天?”

日前,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南开区长江道上一家水产品批发店进行执法检查,围绕该店发布的“蟹都汇肥蟹 年年送贵人”“经过24次脱壳,养足600天”等广告宣传,对该店发布广告经过、鲜蟹购进与销售、门店经营商品进行了检查。由于该店无法提供所宣传内容相关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证据事实进行取证固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中秋国庆“两节”刚过,不少消费者将大闸蟹等应季水产品作为送礼佳品,商家也利用时机促销蟹卡等产品。市市场监管委抓住节后市场“蟹热”余温,在全市范围开展“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集中专项整治,从速立案,从严查办。

专项整治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品牌专营直营店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执法侧重包括故意制造噱头、混淆来源、误导公众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伪造产地、假冒注册商标、使用不合适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可能涉及经营“蟹卡”等时令商品的商户1619户,发现部分商户存在未明码标价、无法现场提供大闸蟹资质证明涉嫌虚假宣传、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并对这些商户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持续监测62个网络交易平台,对大众点评一标识销售“蟹卡”但实际未经营店铺进行关停和信息删除处理。(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