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虚价骗报名 一校外培训机构被罚30万元 市市场监管委公布“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劣质钢筋、侵犯商标专用权、非法充装气瓶、发布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并将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近年来,我国教培行业发展迅速,因为资本入局导致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增长,让教育培训行业演变为逐利产业。在第三批典型案例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今年6月4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查处某校外培训机构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并对其罚款30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某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暑期新初一宣传材料上印有“暑期新初一499元,原价6120元”字样;新三年级惠学班宣传材料上印有“原价6375元,两科联报699元,三科联报1299元”字样。通过调查该课程销售记录,发现标示的原价6120元和原价6375元均没有过交易记录。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被行政处罚。

此外,第三批典型案例还包括:生产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燕窝案;天津市某物资经销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热轧带肋钢筋案;天津市某泵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天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天津某天然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天津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天津市蓟州区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天津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