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从今年起至2025年,本市将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建设先行区建设。
据介绍,今起五年,本市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深入宣传与国家安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副主任张劲枫表示,本市将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法治实践、诚信建设相结合、相衔接;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推进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