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我是河北区胜利路536号(原为北安道24号)独栋别墅的权属人。2013年,河北区文管局将其确定为“程季华旧居──不可移动文物”。2018年,该房老化内外墙开裂。为防止意外,我决定启动整修评估查勘等。这个时候,旁边违建的拆除成了大问题。
其实,在2016年10月,我就发现距我家楼房左侧外墙不足一米,搭起一间临建板房。里面有一位刘姓女子在搞复印经营。我明确告诉她,这是我家的地方,我的房产证上有院子的面积。她客气地对我说:“王姐,我是临时借您的地方用用,等找到合适的房子,我就搬出去。”之后,我又多次查看并督促,还拿了房本给她看,她总说搬,却一直没有搬。再后来又说,她不在这住了,她哥哥在这住了,她哥哥离婚了,不好说话……
这房子是文物,2021年初,区文管局要求尽快完成对该房屋的整修。我经多方筹措开始实施整修,而由于这10多平方米违建,特别是一名身份不明人员在此居住生活形成的障碍,造成整修工程至今无法进行。
我多次找到属地光复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我,去法院起诉。我请了律师,付了律师费,律师写好了诉状,把临建搭建者列为被告。法院立案庭没给立案,说我应该打行政诉讼,把街道办事处列为被告,告他们不作为。我又找到街道,得到答复说,查证了这处确实是违建,将启动相关程序,却迟迟没有下文。
在繁华地区非法搭建违建,私自连接水电管路,用电用水,形成各种安全隐患,明显违反我市相关规定。令人不解的是,这处违建在我家院里存在了多年,相关部门没有任何作为,利益人多次反映也无动于衷。我恳请有关单位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进行现场核查和清理,尽快拆除违建。
读者 王女士
记者调查
记者接报后到现场采访。胜利路536号正在修缮中,迎面看上去,搭了很多防护及脚手架,有工人正在内部施工,有一块牌子上写着“程季华旧居”,还有“不可移动文物”“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公布”等字样。
记者走近观察,施工用的架子在该建筑左手边断掉了。一个彩钢房搭建的简易建筑通过杂物与之相连。外表看去,该简易建筑10多平方米,在胜利路边,与之相对应的胜利路边人行道上有块一米多高的广告牌,上写“复印照相”等字样。里面的刘先生坦言,这就是个违建,是他自己找人搭建的,没办过任何手续,屋内水电等管线是自己找地方接的。
关于王女士反映的涉及违建的情况,记者向河北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了通报。河北区光复道街综合执法大队郭队长回复说,已接到群众反映,并向河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过函调查,得到回复称,该简易房未在区规划局得到规划许可,为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当拆,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正在积极做刘先生的工作,考虑为其找一个落脚点安置,同时与街道区属相关部门协调,取得支持配合,对该建筑实施拆除。
“这个违建,王女士已经反映多年,为何迟迟没有进展?”“违建何时能拆除,能不能提供一个时间表?如果做不通搭建者的思想工作,不能给他找到合适的落脚点,王女士是不是还要无期限等下去?”对此,郭队长表示,他刚到任时间不长,以前的情况不了解,也没有查阅到与此事有关的任何信息。对于其他问题,他则未做回答。
既然违建房子不好拆,那么,能不能掐断搭建者私自连接的水电?就王女士反映的水电安全问题,记者分别向电力客服热线和市水务局进行了通报。市水务局回复说,经派人现场核查,该简易房内的自来水管是从旁边善邻里一户一楼居民家引出,走的那一户的水表,那一户不欠水费,自来水公司没有约束权。
自来水公司说管不了,那么电线又是怎么接的呢?私接电线有没有安全隐患?国网天津城东公司工作人员调查后回复说,此前已给该临建房内的男子送达整改通知,住在此处的男子将电线接在一个刘姓人士名下的充电桩上,走的是充电桩的电表,不存在偷电行为,但充电桩不能挪作他用,而且私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应该拆除。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该男子已将电线拆除。国网天津城东公司员工介绍说,该充电桩申请安装时出具了全部手续。充电桩改变用途违规使用,是否应该予以处罚并依法拆除?对此,电力公司未做说明。此外,反映人王女士说,自从发现这个临建房时,这里就有人用电,而该充电桩安装才一年,之前这里的电是哪来的?国网天津城东公司员工表示,之前这里的用电情况,公司不掌握。
两天后,王女士告诉记者,就在电力公司回复称临建房私接电线已拆除后,这里到晚上还亮着灯。记者将情况再次通报给国网天津城东公司,工作人员派人去现场查看后,回复说,发现那个临建房又从旁边楼一户居民家里接了一根飞线出来,已责令其当场拆除。发稿前,王女士说,板房的灯夜里又亮了,不知道从哪接的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