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了解到,《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和平区将对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进行部分调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变化。
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并设置政策过渡期,以便于近期有入学需求的家庭提前做好安排,同时依法保障特殊困难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
小学其他年级申请转入,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毕业登记时,须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办法》对房产类别、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进行了明确界定。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政策调整,只针对2021年9月1日当日及以后持有房产的情况,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的不受影响,和平区原有各年级学生也不受影响。
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办法》及问答,有需求的家长可随时查看,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27121337(小学科),27127532(中学科)(津云新闻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