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2021年上半年地表水环境质量 河西区获奖励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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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6月,36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41.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8%;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同比分别改善10.9%、4.0%、34.4%和15.6%。
1-6月,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河西区、滨海新区、河东区,较差的后三名为南开区、红桥区、武清区。按照《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照1-6月份逐月综合排名结果,累计对以下各区实施财政奖惩,额度依次为:河西区520万元、滨海新区400万元,蓟州区340万元,津南区260万元,河东区240万元,宝坻区100万元、宁河区-20万元、北辰区-40万元、和平区-80万元、静海区-120万元、武清区-140万元、西青区-200万元、东丽区-200万元、红桥区-240万元、河北区-340万元、南开区-480万元。(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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