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教育> 正文

滨海新区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7月24日“双减”政策落地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天津市在全面开展“双减”工作的同时,确定滨海新区为天津市“双减”工作试点。那“双减”工作在滨海新区究竟要如何落地、落实?目前的工作重点在哪些方面?下一步要如何深入?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滨海新区“双减”工作重点和目标

滨海新区将重点在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天津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同时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能满足学生需求,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家庭教育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滨海新区“双减”前期工作情况

滨海新区区域独立、培训机构种类齐全、体量大、治理任务重,面对这种情况,滨海新区第一时间建立“双减”工作专班,主动作为、先行先试,为“双减”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增设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室

在区教体局内设机构中增设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室,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经过多轮实地检查调研,精准把握区域内学科类培训机构情况,对现有的培训机构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

全面治理形成合力

各部门分区域对区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检查、预判风险,已经形成了“一校一策”的工作预案。

积极引导树立正确观念

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体视频会议和重点学科类培训机构现场会议形式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出工作要求。通过《告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对待校外教育培训,杜绝出现新的预交学费现象。

滨海新区“双减”工作7项具体举措

滨海新区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行动,分重点攻难点,在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双减”工作在新区落地、落实。

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面向高中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审批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和线下校外培训机构。

对现有的线上线下各类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新从严审核、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采取依法关停注销、合并减址、转型、分类剥离等多种途径,大力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标准、严格审批,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

合理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

鼓励全区各中小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通过区民办教育协会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问题培训机构取消培训资质。

强化培训收费资金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常态运营监管

加强培训机构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机构设置,充实管理队伍。区级层面成立专门机构,细化方案举措,健全推进机制。督促培训机构上报金融信息,全面掌握培训机构账户情况;推动指导区内银行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通过收费项目申报,深入调研,测算成本等方法,科学合理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政策,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以及校外聘请人员劳务的补助,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优化校内主阵地 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提高和改进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参与课后服务、做强做优免费线上服务。

专项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区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和机构情况台账核查,从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收退费管理、教师资质、合同使用、广告宣传、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严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各类行为,从严打击无证无照、有偿私教行为,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和不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警示震慑。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全面、准确宣传中央及天津市政策要求,加强正面引导,全面清查处置校外教育培训广告;充分宣传素质教育成果,加大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等宣传引导力度;及时曝光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各阶段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持续营造有利于推动“双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