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女检察官协会发布《2016—2020年天津市女性犯罪情况分析报告》,对近五年来天津检察机关受理的女性刑事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揭示了新形势下女性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及发展趋势,并就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提出针对性建议。
报告显示,天津市女性犯罪在类型方面总体呈现暴力犯罪占比低、知识型犯罪占比高、轻缓犯罪占比高的“一低两高”特点。从具体犯罪类型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人数跃居女性犯罪首位;诈骗、盗窃等侵财类犯罪作为女性犯罪传统多发类型,始终保持高位;女性暴力犯罪以故意伤害犯罪居多,与男性犯罪相比,犯罪对象“特指性”更加明显,多针对家庭成员、恋人、邻居等“熟人”实施。
在年龄分布方面,以中青年女性为主,其中30岁至49岁的中年女性占比53.3%,18岁至29岁的青年女性占比26.7%;在受教育程度方面,“高学历”职业女性犯罪占比增长明显;在地域分布方面,城区女性犯罪更为高发,与近年来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类犯罪的数量激增密切相关。
报告显示,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女性刑事犯罪案件呈现人数和占比“双上升”态势:犯罪人数由1366人翻番至2880人,女性占总犯罪人数比例由8.4%攀升至13.6%,且再犯人数和再犯率均呈现增长趋势。
报告还从生理、心理、家庭和社会四方面综合分析了女性犯罪原因,并提出了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的建议。加强女性心理疏导与价值引导,建立全面、专业、畅通的女性心理问题疏解、治疗机制,加强对未成年女性及中青年女性价值引导;区分受众,开展针对性职业女性法治培训,做好精准法治教育;强化女性权益保护,完善维权途径,避免权利侵害引发的次生犯罪;推进重点行业清源,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小额金融信贷、美容美发、酒吧、KTV等女性犯罪高发行业的监管排查,严防上述行业成为滋生女性犯罪温床。(津云新闻编辑孙畅)